责任意识不仅体现在抓落实,还在于要确保深化改革不偏方向、不走弯路、不出乱子。这就要在抓落实的同时,时刻保持和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一致,把上级的整体谋划同完善地方改革措施结合起来,抓落实上做文章,各项深改措施才能兑现,人民才能享受深化改革的红利,创造性和积极性才能再一次调动起来。因此面对困难和问题,要敢抓敢管是政治责任要求,善抓善管是勇于担当体现。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超前谋划,确保深化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向深入。
深化改革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中国必然选择,每一位党员干部是如何落实责任、勇于担当,就会在抓落实中出现分野,改革的成效也会在真假落实中显现。岁末之际,湖南深改领导小组醍醐灌顶强调改革要抓落实,是抓住了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如此坚持不懈,必定成绩斐然,畏难不前,将会机遇尽失,悔之莫及。
2016普通党员讲担当转作风抓落实心得体会(2)
近年来,鄂州市鄂城区委认真贯彻“力度统一论”,强化政治担当,打好“主动仗”,种好“责任田”,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鄂城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务强化主责之实,求担当之效
区委主要领导始终坚持知行合一,既“挂帅”,又“出征”,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执行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在《中共鄂城区区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区委常委会集体责任、区委书记第一责任、区长责任和常委会其他成员责任的具体内容。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了乡镇和区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了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委监督协调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做到层层有明确之责,事事有负责之人,形成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环环相扣的主体责任“闭环效应”。二是创新履职方式。在落实责任制工作中做到“三个转变”,即由听汇报到督促问题整改的转变,由单向负责到联动延伸的转变,由事后处置到事前、集中预防和事后相结合转变,促进责任制落到实处。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对所负责的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做到“四个亲自”:责任制检查亲自带队;所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亲自了解;所负责单位整改完成情况亲自督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协调。三是抓好责任落实。落实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向区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群众评议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约谈了2个乡镇、4个区直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要求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暗访督查、半年检查和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履行主体责任。今年年初,对区住建局、区教育局、汀祖镇、碧石渡镇等7家单位责任制考核实行了“一票否决”,推进主体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