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多措联动抓预防。常抓思想教育。精心打造“圯桥清韵”、“清风村务”等廉政特色品牌,抓好正面廉洁教育。完善县警示教育基地,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及领导干部家属2万多人次观摩基地,抓好反面警示教育。狠抓制度约束。完善《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从严执行“4+1”权力运行监督新机制。即“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一个末位表态”制度,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集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严抓风险防控。组织廉政风险防控评审委员会对各镇(园区)、各部门排查出的各类风险点进行评审。按照“红、橙、黄”三个风险类别管理。共排查出风险点3464个,先后制定防控措施2312项,下发红、橙、黄三级预警卡113张,整改通知书70份,23名领导干部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力被诫勉谈话。
三是清零行动强绩效。零障碍服务群众。以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廉政建设为突破口,结合百姓办事、企业办事“零障碍”活动,通过突击查岗、现场抓拍、模拟办事等督查方式,有力清除“庸、懒、散、慢”等不良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零懈怠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成立四个督查组,对全县各镇(园区)、各部门“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先后查处违规定问题11起,立案9件,给予9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被诫勉谈话。零容忍惩治腐败。将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作为查处重点。今年1至10月共立案228件,其中经济案件125件,万元以上案件78件,科级干部案件23件,移送司法机关18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
三、强化整改纠偏,坚守责任担当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个别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个别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体制不顺等不可忽视的问题,我们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相应对策,强化整改纠偏,确保“两个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严明主体责任。针对个别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足,“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淡薄,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软差事”,有的仍然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我们要求,一方面要突出主体性。督促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责任,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并带领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突出针对性。把落实主体责任与本部门、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相联系,使职责要求更明确、责任目标更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