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领导干部无疑是教育的重点,因为他们拥有较大的决策权、人事权和财务权,能够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重点目标,而且一旦发生腐败行为,造成的损失会很大、影响会很深。所以,我们必须始终把领导干部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警钟常鸣,不断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反腐倡廉教育的主体,尽管其没有决策权,但他们却是具体的操作者和执行者,在其业务范围和职责权限内,同样拥有一定的财权、物权和管理权,而且,相对于领导干部,其人数较多,涉及领域较广,比如计划、财务、设备、物资等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也是不法分子腐蚀的主要目标。一般党员和普通岗位员工,是反腐倡廉教育的常规性教育对象。要通过教育活动,使他们明确自己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尽的各项义务,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其反对、监督和揭露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自觉性,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和氛围。
要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使反腐倡廉教育切实起到预防作用,必须让受教育对象对教育内容给予认同,从思想深处自觉接受。因此,我们应针对不同层次的教育对象和实际情况,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内容的教育。
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人的思想和行为是受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支配的。在查处的大量案例中,多数涉案人员在自我剖析时,都将放松了学习,不注意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作为自己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人之所以蜕变成腐败分子,就是随着职务、地位的变迁,放松了学习和自我要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抵御不住社会上的各种诱惑,最终走向了犯罪。
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共产主义理想是共产党人最崇高的追求和强大的精神支柱。有了这样的理想信念,就有了立身之本,就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背离正确的理想信念就会堕落为腐败分子,大量的腐败案例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仆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的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经受各种考验的能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通过法律法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清楚掌握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做到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工作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管理和经营。通过制度教育,使大家熟悉、了解自己所负责工作的程序、标准和要求,怎样做是组织支持提倡的,什么是明令禁止的,以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