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人口老龄化也意味着疾病流行类型的变化,随着从低龄老年人为主到高龄老年人为主的老龄化深化,疾病、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的医疗、康复护理需要日益迫切,医疗卫生越来越成为养老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对此,《建议》提出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旨在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完善老龄化社会保障,促进健康老龄化。
其次,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产业,同时具有公共品、半公共品和市场产品的特点,推动其发展需要全面发挥政府、社会和市场的作用。《建议》提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既回应了我国养老服务需求激增的现状,又符合政府、社会、民间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现代理念。同时,养老服务和老年产业也是扩大消费内需的重要源泉,可以成为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促进宏观经济平衡的抓手。《建议》要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政府向社会或经营者个人购买服务、实行股权合作等新模式、新业态、新方式,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增强养老服务能力,增加养老产品的充分、有效和高质量供给。
四、注重家庭发展,关注困难人口群体
家庭是人口再生产、经济社会活动、人力资本培养和敬老、养老、助老的基本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和社会和谐的基础。因此,实现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目标,必须建立在家庭发展的基础上。只有使家庭这个基本单位更加和谐稳定,能够在民生的改善方面有获得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口均衡发展等战略目标才是实实在在的,才有扎实的微观基础。
家庭人口结构特征变化、人口流动性加强、人力资源由市场配置等新情况,既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为困难家庭和家庭弱势成员获得经济和社会发展均等机会造成特殊的困难,对政府公共政策提出紧迫要求。这方面的问题包括:部分计划生育家庭面临劳动参与能力不足和家庭养老能力缺乏等困难;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在养育、照料和接受教育方面的欠缺;一些农村妇女和老人面临生活和生产困难;残疾人享受均等的受教育和就业机会不足;等等。因此,在全社会范围关注困难人口群体,必须与注重家庭发展紧密结合,要求政府和社会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在接受教育、获得就业机会、社区资源分配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