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政策调整是一个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目标的系统工程,因此,要按照中央《建议》的要求,把生育政策调整与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结合起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要从两个方面着眼和着力,即一方面积极推进,努力使符合政策要求的群体能够愿意生和方便生第二个孩子;另一方面,也要做好工作,防止生育堆积现象,避免失控。因此,要做好相关的公共服务和预期引导,如加大对产科病床、医护人员、救助中心、产前筛查诊断以及托幼和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投入,合理疏导生育时机,实现政策预期目标。
三、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养老是一个含义较为丰富的概念,即不仅包括物质和经济的赡养、日常生活的照料,还包括精神和心理的慰藉等内容。因此,推进我国养老事业也是一个涉及全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建议》着重从物质赡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方面着眼,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一项行动计划,做出了全面、协调、配套的部署。
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是否具有这样的风尚和氛围,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与和谐水平。中华民族历来具有敬老、养老和助老的优秀传统,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和深度化的今天,更应该弘扬和鼓励形成这样的社会风气,营造这样的社会环境,从家庭、社区、社会各个层次和环节着力,构建老年人友好型社会,并从乡规民约、法律法规和制度体制等层面予以保障。
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从我国家庭人口结构和未富先老等国情看,养老服务需求是多层次、多样化的,单纯依靠家庭养老或机构养老,目前都难以充分满足现实中迫切的养老需要。《建议》阐述了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即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前者把发挥家庭养老的优势,与依托社区提供的服务相结合,形成一个互为补充、符合现阶段国情的养老模式。同时,机构养老作为一种必要的补充形式,一方面是指通过市场化或半市场化的商业行为,提供较为优质的养老服务,为部分家庭提供养老方式的更多选项;另一方面是指政府或政府与社会合作,提供具有公共品或半公共品性质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困难家庭的养老需求予以托底保障。
以改革的精神探索形成中国特色养老模式。已经经历人口老龄化的国家和我国各地,都探索尝试了多种养老及其实施形式,取得许多有益的经验。在借鉴和总结国内外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建议》明确提出进一步改革和探索要求,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