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收费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在学期结束之时向学生收取各种违规费用,严禁利用暑期举办以学生为对象的各种名目的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兴趣班等,更不允许以此类办班形式向学生收费。高中段学校应及时做好代管费结算、退款工作。严格执行“实施义务教育,不得收取学费、杂费、借读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等有关法律规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8.扎实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各地各校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有关招生文件要求,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理念,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加强学生电子学籍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杜绝恶性竞争和无序招生,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9.统筹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早打算早安排早行动,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加大政府教育投入,优化中小学布局,鼓励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快“三无”民办学校改造,努力创建标准化、现代化学校,推进小班化教学试点,大力开展教育共同体实践,积极稳妥聘任选配教师,逐步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校舍资源、教师资源、管理资源、文化资源、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流动。同时,积极深化教育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依托发达地区教育资源和优势,实现“借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