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切实保障各类学生群体就学权利
一、做好当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房产证,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今年小学新生入学不再查验父母计划生育证明,改为入学后根据卫生计生部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需要通报有关信息。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凭户口簿和补偿协议到现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二、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居住证及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等材料;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各区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就近入学要求的,各区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回流出地就学的,由流出地进行妥善安置。有条件的区将在部分学校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简化优化入学流程,方便随迁子女入学。
三、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完善“教师妈妈(爸爸)”等针对性关爱措施,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各项资助救助政策,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贫困、学困而辍学。
四、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潍坊盲童学校、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根据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合理安排随班就读,平等对待各类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做好适龄孤独症儿童入学工作,具备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优先安排随班就读;申请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原则上奎文区户籍学生到奎文区辅读学校就读,其他区户籍的学生到潍坊盲童学校孤独症儿童班就读。各区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统筹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并及时纳入学籍管理。
潍坊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负责全市听力、视力残疾儿童及市区孤独症儿童的鉴定评估和入学安置工作。7月5—10日期间,相关残疾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子女,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户口簿,县级及以上医院的检测材料(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居住证及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等材料),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进行专家咨询、鉴定。专家组根据鉴定情况向家长发放《潍坊市残疾儿童入学健康评估表》《潍坊市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意见表》。对到潍坊盲校、聋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可一站式为其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其他残疾儿童报名,家长于7月16—19日,持《潍坊市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意见表》到相应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子女入学事宜。各县市区轻度听力、视力残疾儿童,也可直接在本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期间到相关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