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小学一年级和初一招生报名时间和工作指导意见(5)

小学资讯2018-07-12李一老师

5.规范学籍变更时间。本市内转学原则上暑假办理。转往外市、外省的学生,以方便学生为前提,限时办理。从外地市回原籍就读的学生,经学校、教育部门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定时办理。除因学生父母工作调动、军队转业外,毕业年级不转学,初三下学期不休学。平台关闭毕业年级学籍,初中学业考试期间关闭考试年级学籍,不再办理任何变动手续。

6.规范学生转学程序。学生转学由学校出具转学证,转出、转入学校盖章并在平台上提交申请,持相关材料到转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转出、转入学校要将转学证及回执分年度归档保存。

7.控制大班额学校转学。大班额学校学籍实行动态管理,对在校生规模和班额达到规定上限的学校,无学生转出的,原则上不再接收学生转入。

8.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中小学学籍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籍在人在,严禁人籍分离。学校学籍实行校长负责制,学生学籍信息变动持相关材料按程序报批,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学生转学要先审批后入校。学校、区(市)要明确责任,严禁推诿扯皮,责任上移。

七、严格控制辍学

1.及时掌握学生变动情况。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超过一周不在校,学校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情况,督促其返校。已转学的,学校要告知家长办理学生转学手续,并及时上报学籍主管部门。

2.关注重点群体。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落户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顺利完成义务教育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流失,控制学生辍学,初中学校应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不得强制学生分流,不得提前劝退学生离校,高中段学校不得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

3.严格监督考核。为有效控制学生辍学,将控辍列入初中升高中指标生分配的一个控制性因素。以在籍学生人数为基数,以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和升入职业学校人数检测区(市)辍学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区(市)对学校教育综合考核。

八、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招生行为

1.加强组织领导。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区(市)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招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制止违规招生行为的发生。

2.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市)、各有关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宣传中小学招生政策,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引导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观念,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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