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租房居住的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6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7、租房居住的必须出具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打印的,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房产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中心大厦)并实际居住。在本市其他地方有房产的,原则上不受理申请。
8、租住在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军产房和其他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房屋租赁凭证》(红色封面)的,应到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蓝色封面)。
四、学位安排原则及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二)实行最低租住时间限制。由于我区学位紧张,非深圳户籍在我区租房居住的要求地段内租房居住至少1年以上作为基本申请条件(以《房屋租赁凭证》备案时间或《房屋租赁信息》登记时间为准。公告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即非深圳户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必须是父母在2015年3月31日以前办理租赁备案的才能申请。
(三)扩大“大学区”招生试点。根据市教育局探索学区化办学的要求,2016年我区扩大大学区招生试点:小学分别由罗芳小学、新秀小学、安芳小学、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学校、仙桐实验学校莲塘校区等6所学校(含校区)组成一个大学区;梧桐小学、大望学校组成一个大学区;铁路小学(更名为百草园小学)恢复招生,由笋岗小学、桂园小学、红桂小学、百草园小学(原铁路小学)4所学校组成一个大学区。大学区地段内适龄儿童可填报学区内二至四个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志愿重复的将不能保存)。由于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学校莲塘校区、笋岗小学原地段生源已严重超过学校的接收能力,三所学校(校区)不再接受原地段以外适龄儿童申请,三所学校原地段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学区内任一所学校。
为了保障地段适龄儿童申请原地段学校的优先权,原地段住户申请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购房加10分。(提示:仙桐实验小学莲塘校区与莲南小学视为同一地段,百草园小学(原铁路小学)与桂园小学视为同一地段,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二所小学均为原地段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