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学位是否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答:不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但由于独生子女和政策内生育有不同程度的加分,因此,需要分别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相关证明)给学校查验,并通过计生部门验核确认后才能享受加分。同时,招生系统将在网上与计生管理系统比对申请儿童家长的计生状况。因此,家长务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核对或完善计生信息,以免影响学位申请和入学资格审核。
2.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军产房和其他小产权房等特殊房产能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答:根据市教育局和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租房证明材料的通知》(深教〔2016〕92号),租住在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军产房和其他小产权房的,无法办理正式《房屋租赁凭证》(红色封面)的,可以到居住地街道办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蓝色封面)。持《房屋租赁信息》可以申请学位,但不予积分。
具体办理流程及方式可查询网址:http://www.szzlb.gov.cn/LEAPV5/czww_webmap/czww_index,(咨询电话:82891069)。
3.父母在罗湖租房居住,申请学位对租赁时间和用途有何具体规定?
答: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日期为准,2016年申请学位的租住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6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4.我买了一套二手房,请问我应该如何查询我家房产有无被限制申请?
答:我区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实行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不可重复申请,其他学校一个学年内不可重复申请学位。如果是同一父母,则不受限制。
实行学制内不可重复申请的小学:深圳小学、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翠北实验小学、红岭小学、锦田小学、笋岗小学、华丽小学、翠茵小学、布心小学、东晓小学、淘金山小学等十一所学校,学位锁定六年。初中:深圳中学初中部、第二实验学校、翠园中学初中部、翠园中学东晓校区、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桂园中学、罗湖外语学校初中实验部等七学校,学位锁定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