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分区域招生,确保区域范围内学生入学。公民办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的形式选拔学生,不得进行面试。
3.平行编班。各学校要均衡教师搭配,招收的新生一律平行编班,不允许分快慢班、重点班和实验班。
4.严禁乱收费。学校不得违规收取择校费,不得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捐赠等。
5.严格控制转学、插班。市内外要求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持房产证和户口本报学校审核。属招生范围内,且接收学校平均班额未超过50人的,学校于9月15日前将相关证件集中报教育局审核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接收招生范围外的学生转学。
6.严格学籍管理。学校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存根和学生花名册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市教育局严格按计划审核新建学籍。
7.严禁小学将招生与学前班或附属幼儿园招生挂钩。
8.严禁接受各单位公函等安排学生入学。
(二)违规处罚
凡违规招生的学校,市教育局将进行严肃查处,具体处罚如下:
1.学校公用经费按招生计划预算六年;
2.根据违规情况,调整下学年招生计划;
3.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学校因违规招生造成学生无学籍等后果由学校负责;
4.对违规招生学校予以全市通报,对学校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拒不整改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