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合肥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2)暂住证或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并已实际暂住1年以上(含1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要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我区所有定点学校接受家长咨询、报名,咨询、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3日—17日、29日—31日。
2、初中特长生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12〕41号文件精神,包河区46中、48中可在本辖区内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特长生招收人数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5%。46中、48中特长生招生方案通过包河区教育体育网和46中、48中校园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中小学不得拒绝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积极引导动员学区内视残、听残儿童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太湖路小学继续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面对全区招收智障儿童。
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6日—7日,6月16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合肥滨湖寿春中学、合肥包河大地中学和合肥新康中学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报区招办审核备案,其招生简章须在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提前向社会公告。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含以下内容:学校的简要情况(含学校的性质),办学地址,批准办学文号或办学许可证号,招生对象,招生层次及分类招生人数,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及其他杂费的收费标准等。其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用语规范,有关内容必须与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一致,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学生的宣传和虚假承诺。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区教体局及公证部门的监督下,于6月12日—13日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严禁通过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录取新生,严禁超出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招生。
5、各校要高度关注女童入学问题,确保女童依法完成义务教育,要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及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四、几点说明
(一)政策性照顾
在包河区居住的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凭相关证明,可与辖区小学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