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依法履行政府职责,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划片、就近、免试”原则
科学合理地划分学区,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区就近入学。
(二)“两个一致”原则
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照顾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三)属地管理、服务和支持区域经济建设原则
对我区符合大建设拆迁政策的被拆迁户子女和符合招商引资政策的投资者子女(凭相关证明材料),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学额允许的学校就读,与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三、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招生
年龄在3周岁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持“三证”(户口簿或家长身份证、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园健康证),携其子女于7月1日—2日到居住地附近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报名。因特殊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于7月10日办理补报名手续。
新建合肥市铜陵新村幼儿园华凌锦苑分园秋季招生。
(二)小学招生
1.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