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抽签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1.5月15日发布区教育局的抽签入学工作方案;
2.5月18日发布各相关学校的抽签入学工作方案;
3.5月23日-25日家长带上资料到相关学校报名;
4.5月28日在区教育局网站和相关学校发布各校招生数;
5.6月3日下午15时在各相关学校进行现场抽签。
四、有关规定
1.基本条件
(1)200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
(2)非广州市户籍(含10区2市)的适龄儿童;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学校地段内购有房产(可提供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
(4)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学校地段内租住房子(须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协议);
(5)能提供广东省居住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抽签规则
(1)每个孩子只能申请一个学校的学位;只能参加一个学校的抽签;
(2)抽签当天只能由一名家长携带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和出生证入场参与抽签;
(3)如家长当天不按时入场参加抽号,则视为放弃抽签机会和学位;
(4)家长凭本人身份证和有孩子户籍信息的户口薄确定身份,按学校规定时间签到,并抽取抽签顺序号等候抽签;
(5)家长将顺序号现场投入抽票箱,由各校确定抽签方式现场抽取并即时公布号码,家长签名确认;
(6)学校分别对确定后的学生名单进行3天公示。
3.基本程序
(1)学校确定家长身份后签到,并抽取抽签顺序号;
(2)工作人员宣读抽签规则;
(3)家长凭顺序号抽签,并由工作人员在榜上即时公布,家长签名确认;
(4)学校对确定后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3天。
四、参加人员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体人员;
2.学校法制副校长、社区居委会派一名同志;
3.已报名适龄儿童一名家长参加(必须是法定监护人);
4.区教育局相关科室人员、区监察部门特派的监督人员随机抽查、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