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线办法
录取前先划“普通”、“省级”最低线
今年中考录取时,我市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远郊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名额分配
择校生将不享受对口分配
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一直受关注,我市2018年继续实施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比例仍然为招生计划的60%。我市规定,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是: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填报对口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同时,考生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控制线。
艺体测试
艺体专业测试在中考后组织
部分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独立高中10%的比例(兰州一中为5%)、其他学校5%的比例(美术特色学校兰州五十三中为20%、体育特色学校兰州六中为10%),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的考生和有创新潜质的考生。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必须招收足球特长生,自主招生名额30人以上的招6名,自主招生名额30人以下的招2名。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科目Ⅰ的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省级示范性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科目Ⅰ的成绩最低可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含)以上。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或面试定于6月23日-24日组织进行。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进行公示。
民族考生
8所高中招收民族考生
2018年,兰州二中、兰州五十八中、兰州五十九中、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继续面向临夏,兰大附中、兰州六十一中、兰州西北中学、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继续面向甘南,每年对口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考生必须参加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报名和考试,一校一线,单独录取。
批次录取
中考招生按批次进行录取
我市城市四区和兰州新区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提前批次录取实行单独划线,一校一线。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第一志愿30%(其中,兰州一中为35%,兰州交大东方中学为70%,兰州四中为50%);②统配志愿60%(其中,兰州交大东方中学为20%,兰州四中为40%);③自主招生志愿10%(其中,兰州一中为5%);④统招第二志愿。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第三批次录取,按照各学校统招分数线和空余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四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统招第一志愿95%(独立高中和兰州六中为90%、兰州五十三中为80%);③自主招生志愿5%(独立高中和兰州六中为10%、兰州五十三中为20%);④统招第二志愿。第四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本批次各类特色班的录取。然后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补录:各学校按批次结束录取后,如招生计划仍有空额,可由学校自主补录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
录取时间
各批次录取时间已定
今年中考成绩7月3日公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当日直接从报考学校和毕业学校查询。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7月9日开始,录取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7月9日—12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2日22:00—7月13日8:00;
第四批次录取时间:7月13日—17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7日22:00—7月18日10:00;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7日22:00—7月18日10:00,结果查询时间:7月19日22:00—7月20日10:00。
照顾政策
九类考生有照顾政策
今年中考的照顾政策有九项。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政策照顾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参加统配(对口分配)录取、自主招生录取和因招生计划未完成须降分补录时,考生若同时具备降分补录和照顾政策,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今年的照顾政策分别为: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
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
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或证件和农户户口簿降10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