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能随意扩大轨制,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一年级标准班额不得超过45人。严禁任何形式的择校;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办理空学籍,未满6周岁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信息不允许录入学籍系统。对各类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行为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
学校咨询服务处要从成立之日起至学校开学前,安排专人负责值班,对家长、社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出正确解答,杜绝学校无人、关闭大门、咨询电话无人接听等现象,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全市通报批评。
4
小学入学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入学报名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有效监督,加大对小学入学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查处。
2017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 计划招生班数 | 学校名称 | 计划招生班数 |
城区康园学校 | 4 | 城区站前路小学 | 2 |
城区惠丰小学 | 6 | 城区北石槽小学 | 2 |
城区淮海小学 | 6 | 城区澳瑞特学校 | 2 |
城区八一路小学 | 6 | 城区北董小学 | 2 |
城区建东小学 | 6 | 城区紫金西街小学 | 2 |
城区东街小学 | 6 | 城区长子门小学 | 2 |
城区上南街小学 | 5 | 城区南关小学 | 1 |
城区梅辉坡小学 | 4 | 城区西关小学 | 1 |
城区英雄街小学 | 4 | 城区南石槽小学 | 1 |
城区新华小学 | 4 | 城区邱村小学 | 1 |
城区东关小学 | 4 | 城区中山头小学 | 1 |
城区回族逸夫小学 | 4 | 友谊小学 | 8 |
城区华丰路小学 | 4 | 实验小学 | 8 |
城区下南街小学 | 4 | 十二中附小 | 6 |
城区太行东街小学 | 3 | ||
城区清华小学 | 3 | ||
城区紫坊小学 | 3 | ||
城区五一路小学 | 2 |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入学的15所公办学校
惠丰小学 | 站前路小学 |
淮海小学 | 北石槽小学 |
回族逸夫小学 | 澳瑞特学校 |
下南街小学 | 南关小学 |
华丰路小学 | 邱村小学 |
紫坊小学 | 南石槽小学 |
太行东街小学 | 中山头小学 |
长子门小学 |
2017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
为保障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按时升入初中学校,依法接受初中阶段义务教育,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办字〔2017〕53号)的文件精神,以小学学校为主体,按划定的初中学校对口直接升学原则,结合主城区实际,特制定2017年小升初工作实施办法。
工作原则
1. 按照划定初中对口直接升学规定,对应两所或两所以上初中学校的小学,7月25日前,成立由校长为组长、教务主任、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小升初分配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本校小升初操作办法。操作办法要严格按照本校对口初中就近直接升学的规定,科学、合理分配学生,以保障本校六年级毕业学生顺利升入初中学校。
2. 民办学校采取自主招生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规模轨制招生。招生时间必须在8月31日前结束,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分配。
对象确定
1. 有资格参与城区小升初分配的学生,必须是“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有正式学籍编号的在校就读六年级学生。
2.未在城区小学上学的城区户籍学生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欲申请到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于7月30日、31日到城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审核、登记。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将在分配期间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