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初一新生班容量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学生学籍和户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民办初中入学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方式
各民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向审批机关申报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并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组织招生。招生工作按照太原市的统一时间、统一办法、统一程序的要求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将在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工作结束后进行,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凡违反规定的民办初中学校,将取消其当年招生资格。
太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面向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招生;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主要面向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招生,需要面向全省招生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也可面向本省内其他市招生,但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0%(不含已在本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的学生。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实行家长自主报名或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两种网上报名形式,并实现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系统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对接。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民办初中学校按照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具体为:1.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招生计划数的30%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其余70%采用自主招生方式进行录取。
2.其他民办学校按照太原市的统一要求,由学校组织进行自主招生。
3.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在自主招生时可以采取电脑派位、学生面谈、综合素质考察等方式进行。严禁自行或通过培训机构组织或变相组织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就近接收学校入读
今年太原市小升初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两为主”原则。将其纳入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体系之中,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