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发布,详情如下,请大家知悉。
关于2016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导意见
并教基字〔2015〕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区、民营区社会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6号)精神,为确保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按时升入初中学校,依法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现就做好2016年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体制
2016年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民办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照市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具体实际,制定本县(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工作原则
1、严格实行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入学”等免试就近入学方式。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
2、严格实行民办初中自主加派位招生原则。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办法、统一程序的要求,实行自主招生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方式。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初中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
3、严格实行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体系之中。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以各县(市、区)教育局为主体,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初中学校入学划片范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享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全市初一新生班容量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学生学籍和户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辖区内人口的变化情况,认真做好教育资源配置与学校布局设点工作。针对个别市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容量不足、难以满足本地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的实际,由市教育局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城区公办初中学位数,各城区教育局要按照调整后的公办初中学位数具体确定每所初中学校的划片范围。
3、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在县(市、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学习。凡实行“单校划片”入学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各县(市、区)要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尽可能多的小学或居民片区实行对口直接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