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施教区初中随班就读。学校要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收。涉及残疾儿童残疾类别、残疾程度认定,应以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三、具体安排
1.6月上中旬,市教育局根据今年市区初中生源情况,在各有关初中申报的基础上,确定各民办初中、特色初中招生计划。
2.6月中旬,市教育局公布公办初中招生对口方案和各民办初中、特色初中招生计划。
3.6月18日至19日,各小学组织毕业考试。毕业考试成绩由各小学在阅卷结束后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4.6月20日起,各民办初中、特色初中接受学生和家长咨询,民办初中组织学生能力测评或面试,特色初中经批准可规范组织相关术科(能力)测试。
5.6月20日至28日,家长登陆无锡教育网(http://mbzs.wxjy.com.cn)办理民办初中、特色初中网上报名手续。
6.6月30日起,各民办初中、特色初中统一在网上自主录取,并通知学生、家长办理报到确认手续。选报民办初中同时兼报特色初中的学生,如被两所学校同时录取,由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学校。
7.7月6日至7日,各民办初中和特色初中按照网上录取名单,到市区初中招生办公室(设在无锡市蠡园中学内)领取新生材料。
8.7月12日,各公办初中到市区初中招生办公室领取新生材料。
四、相关政策
1.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按《无锡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无锡市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2〕171号)精神办理。持有无锡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其随带子女按照无锡市户籍居民子女入学政策入学;持有暂住证(其他相关证件)的外来人员,可为其随带子女向所在地公办学校申请入学,由各地和相关学校视情安排。
2.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驻锡部队干部随军随调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意见》(锡政办发〔2008〕7号)精神办理。
3.港澳台商子女入学,按《市教育局、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在锡台商子女入学问题的若干意见》(锡教发〔2006〕180号)精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