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招生工作依次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单校划片学校招生、多校划片学校招生、统筹安排学位的顺序进行。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15—31日,招生时间为小学毕业考试后至7月25日;6月1日至小学毕业考试前,采取面谈方式招生的民办学校可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进行面谈工作,但录取名单须在小学毕业考试后公布。
公办学校招生和办理入学手续工作必须在8月10日前完成。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组织好征求入学志愿、随机派位、办理入学手续等工作,征求入学志愿工作须在小学暑假前完成。
统筹安排学位工作须在8月20日前完成。对于确因生源不足而未能在7月2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的民办学校,将被纳入统筹安排学位的范围,支持他们在8月10日后补录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格监察:禁止学校抢夺生源治理招生乱收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坚决禁止学校和个人抢生源擅自招生,坚决治理招生乱收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市教育局成立招生监管督查机构,加强明查暗访工作,严肃查办招生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或上级纪检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