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济宁二手房交易税费与过户费相关政策全解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增值税(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2009年至今暂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二手房交易税费
卖方请看(卖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1、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应纳税额=(合同价-购买成本-合理费用) ,按照差额20%的个税征收。目前朝阳成本价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价的全额1%征收个税
免税条件: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2.对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发票免除征收。
2、印花税
成交价×0.05%(暂免征收)
3、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2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
2017年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政策及计算方式
免征收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2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购入价格)×5.6%
购入不足2年的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5.6%
4、土地增值税(国土局)
应纳税额=成交价的5%
免税条件:
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3、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