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老龄事业永远在路上。自治区民政、老龄工作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踏踏实实为老年人干实事,科学构建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以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助推广西经济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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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4个设区市发放高龄津贴最低标准,各县(市、区)发放标准一般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标准。
南宁
80—89周岁:80元/月;90—99周岁:15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400元/月。
柳州
80—89周岁:50元/月;90—99周岁:10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300元/月。
桂林
80—89周岁:30元/月;90—99周岁:10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200元/月。
梧州
80—89周岁:50元/月;90—99周岁:8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150元/月。
北海
80—89周岁:50元/月;90—99周岁:8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200元/月。其中合浦县分别按每月25元、5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
防城港
80—89周岁:50元/月;90—99周岁:10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300元/月。
钦州
80—89周岁:20元/月;90—99周岁:6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200元/月。
贵港
80—89周岁:30元/月;90—99周岁:5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150元/月。
玉林
80—89周岁:不低于30元/月;90—99周岁:不低于10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不低于200元/月。
百色
80—89周岁:30元/月;90—99周岁:8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200元/月。
贺州
80—89周岁:50元/月;90—99周岁:100元/月;100—109周岁:600元/月;110—119周岁:2500元/月;120周岁及以上:5000元/月。
河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