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高龄津贴过程中,自治区鼓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适时提高补贴标准。近年来、南宁、贺州两市以及部分县(市、区)连续多次提高了此标准。
南宁市人民东社区的高龄老年人所占比例不小,该社区居委会主任文琰介绍,今年,社区里张贴了提高高龄津贴标准的通知,不少老年人乐呵呵地询问后,饱经沧桑的脸庞露出开心的笑容。
高龄津贴给老年人带来的浓浓暖意,体现在一言一行里,体现在民意闲谈中。近日,贺州市黄老先生刚满80周岁就向社区咨询申请高龄津贴。审批获通过领到津贴后,他直言:每月50元钱不能助自己发财,但能感受到全社会对自己的关爱,心里感到特别满足。
专项管理
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按照各市的具体政策,老年人年满80周岁后,一般需要自愿向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居委会)调查核实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最后由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审批发放。
目前,区内各地发放高龄津贴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各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负责高龄津贴资金的安排拨付。各县(市、区)的监察、审计部门负责高龄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有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和不按规定发放等情况的,将被严格依法依规查处。
与此同时,区内各地还在探索高龄补贴发放信息化管理,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和规定时限将高龄津贴发放相关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建立健全高龄补助信息平台和高龄老年人信息数据库。积极争取财政、统计、公安等部门支持,坚持动态管理,及时、准确掌握高龄老年人新增、注销、变更等情况,切实做到不漏发、不错发。
为老服务
惠民社会效应显著
实现安享晚年,需要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实实在在的政策,精准把握老年人需求,建立健全老年人福利体系,保障养老服务资金,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高龄津贴的全区覆盖,就是我区老龄工作机构等有关部门让老年服务对象真正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切实举措。
推行高龄津贴制度,是件润物细无声的工作,将会产生长远的经济和社会效应。此制度的有效落实,不仅使受益的高龄老年人生活更有保障、生命更有质量,而且使未受益者也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和企盼。这项制度也补充了公共服务的短板,拉动老年领域消费,甚至成为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