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缴存公积金写入非公企业《劳动合同》。
3、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贷款。
4、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升至60万,首付不低于20%。
5、公积金异地贷款、异地缴存互认、转移接续。
6、开展“公积金+商贷”的组合贷。
7、开展“商转公”。
8、城镇低保、特困职工公积金贷款提供贴息。
9、全款购90平以下首套房,可多次累计提取不超过房款总额的公积金。
10、未婚子女购房,可提取本人、父母的公积金。
11、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商贷优惠政策
1、商贷购首套普通自住房,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7折。
2、商贷购首套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20%。
3、已有一套住房,商贷未结清,再次商贷购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30%。
4、推出针对农民进城购房的信贷产品。
购房减税政策
1、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调整为144平(含)以下。
2、购90平(含)以下首套住房,契税税率1%(此前为1%)。
3、购90平以上首套住房,契税税率1.5%(此前为1.5%)。
4、购90平(含)以下二套住房,契税税率1%(此前为1%)。
5、购90平以上二套住房,契税税率2%(此前为3%)。
6、购2年(含)以上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7、房产转让不能提供原始凭证,个人所得税税率降至1%(此前为3%)。
户籍政策
1、有序放开市区落户条件。
2、在市区已购商品房、有稳定住所、有稳定职业、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取得工商执照并纳税满一年可申请落户。
3、受县(市)区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优秀农民工可申请落户。
4、依法投资纳税的经商人员可申请落户。
5、在石家庄长期居住,办理居住证一年以上人员可申请落户。
6、城镇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可申请落户。
7、县(市)城区和城镇长期工作生活,有落户意愿人员,不受条件限制,随时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