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直接核发户口准迁证,5日内办结。
9、加快各类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盘活存量商品房去库存
1、投融资、小额贷款、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基金可接受抵押。
2、多层封顶、高层建成30%以上,未取得预售证但其他手续齐全,可办在建工程抵押。
3、已取得预售证、未售出网签备案且无其他限制,许可范围变更公示满五日可办在建工程抵押。
商品房预售
1、多层形象进度调整为地面2层(此前为主体封顶)。
2、高层达到地面层数20%,不要求提供投资证明(此前为2/3以上层数,并需要投资证明)。
房屋租赁去库存
1、鼓励房企租售并举,有条件的房企长期持有房产,用于租赁、自主经营。
2、支持专业机构通过租赁或购买闲置住房开展租赁经营。
3、建设租赁房源信息平台。
4、各区政府利用库存商业用房建设小微企业和创业孵化基地,实施补贴租金、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
土地出让配建政策
1、主城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租房比例降至5%(此前为10%),由房企无偿交付给政府。
2、棚改、城中村改造不再配建公租房。
3、已审定供地方案、专项整治中签订配建协议、正办理缴纳配建金项目,按原政策执行;其他项目已出具规划条件的,规划部门按新政策直接调整,为出具规划条件的,按新政策直接办理。
城中村改造政策
1、主城区未改造城中村,除民生、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不再审批。
2、经市政府批准的城中村改造,2018年前全部完成。
提升商品房品质
1、鼓励房企采用绿色节能的新技术、材料、工艺、设备。
2、推广住宅全装修。
3、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
4、推广被动房。
5、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推进钢结构建筑应用。
6、推行街区化住宅,完善配套设施,提高物业水平。
土地供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