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最新买房限购政策,外地人在哈尔滨买房条件(2)

相关政策2018-06-15王新老师

此外,哈市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以及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减至20%。

此外,为了便利市民贷款买房,哈市规定,在哈银行机构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购买首套和改善性普通住房的信贷需求。鼓励哈市市属银行机构大力发展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并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进行产品创新,简化贷款受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差异化优惠定价政策,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市民的购房贷款需求。

阿城试点农民购房信贷政策

哈市将推进进城务工农民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为进城务工人员开设缴存账户建立“绿色”通道,使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鼓励阿城区开展农民购房信贷政策试点工作,并于完善成熟后逐步进行推广。

在哈市域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除国家明确规定的标准外,取消一切按照户口性质设置的差别化政策标准。

90㎡以下住房按1%征收契税

哈市还出台房地产交易税多项优惠,其中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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