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2)

五险一金2018-10-09三水老师

【例】周先生于2001年1月参加职工医保,201月到2008年12月因个人原因停止缴纳医保费,2009年1月又开始缴纳职工医保至2013年12月。他的实际医保缴费年限为8年(前3年+后5年)。

四、在职人员医保缴费年限已经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但未达退休年龄,是否还要继续缴费?

答:要继续缴费。职工医保规定的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要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时必须满足的最低缴费年限。在职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医保费,不缴费,不享受医保待遇。

【例】吴先生,1966年2月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连续缴费至今,于2000年7月参加了职工医保并连续缴费至今。到2016年6月他的实际缴费满15年,且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已达25年(15年实际缴费年限+10年视同缴费年限),但他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他仍然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2026年退休,不缴费则要中断享受医保待遇。

五、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是否要继续缴纳医保?

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需要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按当月本人缴费基数的0.8%一次性缴纳以后15年的大病救助费,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例】郑女士1992年参加工作,1995年7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2000年7月参加职工医疗保险,2016年6月到退休年龄时她的医保缴费年限是20年(15年实际缴费年限+5年视同缴费年限),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她只需按当月本人缴费基数的0.8%一次性缴纳以后15年的大病救助费,就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以后就不需要再缴纳医保费和大病救助费。

六、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医保未达规定的缴费年限,医保费用的补缴是怎么计算的?

答: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含因病退职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手续时,参保人员未达到医保规定缴费年限的,需按退休时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8%一次性补缴其不足规定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当月缴费基数的0.8%一次性缴纳以后15年的大病救助费。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不足的视同缴费部分采用封顶线逐年过渡。

【例】刘先生一直在某单位工作,该单位1990年1月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2002年1月参加了职工医保。刘先生2013年12月到达退休年龄,医保缴费年限有22年(12年实际缴费年限+10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还差3年。办理退休手续时,该单位需为该职工按退休时年度最低缴费基数的8%一次性补足3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办退当月缴费基数的0.8%一次性缴纳以后15年的大病救助费,刘先生就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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