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谈养老金并轨(3)

五险一金2018-10-09王新老师

对此,宋世斌分析,虽然本次并轨的决定没有设置过渡期,但毕竟《决定》的细则尚未公布,而《决定》出台到各地市落实的过渡期养老金改革也尚未出台,“相信国家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对待他们,由于时间和政策的不确定性,不排除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仍会引发临近退休年龄公务员的‘提前退休潮’。”

3.职业年金会成为“变相福利”?

分析:钱从财政收入支出存在不公

近年来,职业年金的说法在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改革中被多次提及,但人社部等相关部门仍未透露过其具体的内容。昨日公布的《决定》中“职业年金”的真容终于浮出水面。

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记者了解到,尽管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但与职业年金类似的企业年金的制度仍然发展缓慢,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健全以及非强制性,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不少国企“变相福利”的代名词。以广州为例,截至2012年底,全市近30万家企业中,仅有460家进行了企业年金制度的登记备案,覆盖职工仅10万人,不及全市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参保人的1/50。而启动年金制度的企业大多为经济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或者知名民企,涉及房地产、医药、科技类的企业比例比较大。

如今,标志着“双轨制”并轨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正式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有社保专家指出,这一规定将建立起强制性的职业年金制度,而毫无疑问的是,这笔钱只能从纳税人缴纳的财政收入里面支出。该专家指出,今后如果不改变“企业年金”的非强制性规定,那么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将很可能成为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今后的一种“变相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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