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其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负。
(二十九)哪些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下列疾病与行为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工伤、职业病; (2)女工生育; (3)先天性疾病;
(4)意外伤害; (5)违法犯罪; (6)打架斗殴;
(7)自杀自残; (8) 吸毒戒毒; (9)交通肇事;
(10)医疗事故; (11)戒烟酗酒; (12)性病
(13)其他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费用。
(三十)参保人员门诊如何就医及用药?
(1)参保人员应持本人医疗保险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2)参保人员门诊用药,必须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不得开“搭车方、大处方、人情方”;一次处方量医生应按照急性病口服药3日量,慢性病7日量,中草药不超过5剂,静脉输液不超过3日量来控制。
(3)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帐户余额足以支付时,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在医院医保收费窗口直接划医保IC卡结算,自费部分付现金;个人帐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时,付现金结算。
(4)参保人员门诊就医用个人帐户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应打印费用明细清单交参保人员。
(5)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向参保人员提供非药商品和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三十一)参保人员如何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1)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购医保范围内药品时,个人帐户上有钱时,可以直接刷医保IC卡结算,个人帐户上的钱不足支付药费时,余额应用现金支付。
(2)购买医保范围内的非处方药时,参保人员可以不持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直接刷医保IC卡购买;购买医保范围内的处方药时,参保人员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按规定购买。
(3)购买药品药量一般控制在口服药急性病一次不超过3日量,慢性病一次不超过7日量;中草药一次不超过5剂,静脉输液一次不超过3日量。
(4)参保人员用医保IC卡购买药品后,定点零售药店应为其打印费用清单交参保人员。
(5)非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商品不得用医保个人帐户中的资金支付。
(三十二)重症慢性病如何门诊就医?费用怎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