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银行帐号。
用人单位录用新人员,应填写《许昌市社会保险新增在职人员申报表》,并在录用后30天内携带劳动合同或人事介绍信、编制本等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八)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般采用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按月征缴。
(九)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缴费?享受何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市区户口薄或暂住证、街道及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就业证明等材料,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率的70%(目前比例为4.2%)缴费(只缴统筹基金部分,不缴个人帐户部分)。缴费方式可选择按年度缴纳,且须提前一个月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实行6个月的等待期,即参保并连续缴费6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参加大病救助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加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2年(含2年)以上者,符合重症慢性病条件的,按规定享受重症慢性病医疗待遇。
(十)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何时申报?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每年4月份为所有在职职工申报下一医保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为其离退休人员申报上一年度离退休费用。申报时,需携带本单位上年度12个月的职工工资花名册、财务报表等资料。职工工资总额,按统计口径计算,退休费用不包括交通费、书报费、取暖费等福利性补助。
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申报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申报基数。参保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按本单位上年度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