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房价、动态调整。“以房养老”在发达国家的成功推行建立在完善的房地产评估体系,健康稳定的房价和物价的基础上,我国以房养老的推进也应以相对稳定的我国房地产市场为前提。另一方面,如果房价和物价的变化幅度较大,应适时(比如每隔7年)重新评估房地产价值,适当调整养老金金额。
完善相应的商业性和政策性金融支持手段。如培育和发展“以房养老”信贷二级市场,比如,个人抵押贷款证券化,促进资金的流动性,解决单向资金流问题。再如政府提供保险担保,让更多的低收入老人“以房养老”,安享晚年。借鉴新加坡的“屋契回购计划”,发展经济适用房和共有产权房的“以房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