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述银行规定,“以房养老”业务申请人必须满足“拥有2套或以上住房”、“10年内还清所有贷款本息”“55岁以上可以申请贷款,贷款期限最长10年”等条件,引发多方质疑。
市民林先生直言:“如果有两套房子,我直接把一套租出去,靠租金来生活就好了,哪还需要这项业务?”
针对市民的疑惑,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财商》周末采访时表示,即使拥有2套房的人,也可能需要“以房养老”。“银行规定要有2套房的要求是合理的,这保证了养老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不至于在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沦落到无家可归。”此外,郝演苏也认为,养老人拥有的房产可能是一些单位分的老房子,质量并不好,但也算是一套房产。
市民万先生也对该业务要求的条款表示不可思议,“如果有能力在养老按揭10年内向银行还清全部贷款,这样的老年人还要靠房子养老吗?”
55岁老人可以申请,65岁贷款便会结束,在人均寿命水平超过70岁的中国,似乎并不合理。
郝演苏直言:“老年人根本没有创造财富的能力,10年内自己还完贷款是不可能的。” 年龄越大,生产能力就越弱,越需要资金养老。
反按揭困难重重
据21世纪不动产分析师黄河滔介绍,几年前曾经提过的“反按揭”业务,很久之前就停了,国内政策没有明确放开,也就没有人再做这项业务。
当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咨询时,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目前还没有“以房养老”相关业务。若要以房产购买养老保险,则必须分两步走:老人可先把房子以信托方式公估出价值,拿到现金后再用这些现金购买养老保险。
记者致电中行、建行、工商银行和农行,客服人员均表示没有开展与“以房养老”或“反按揭”相关的业务,中国人寿也表示暂无该项业务。“以房养老”似乎陷入孤掌难鸣的地步。
而市场之所以没有显示出对该项业务的热情,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政策上的不确定性。
根据我国住宅用地70年产权的特殊国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郝演苏认为,我国实行以房养老主要有两方面的障碍,首先是房子的产权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没有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商品房70年后的产权怎么处理。“产权到期后能否自动转移,或者办理转移手续需要多少成本,这些都是目前所不确定的。”其次是当前房地产市场并不稳定,房产估值很难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