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产作抵押,每月最多可得2万元养老金”。近日,某银行的养老按揭贷款一面世,立即引起了各界关于“以房养老”的又一轮热议。
北京市民政局网站10月20日发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也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试点业务”。与传统按揭方式相反的“倒按揭”养老模式,几年前在国内短暂露脸后归于沉寂,如今风头再现,消费者应关注什么?
如何“以房养老”?
据上述银行的客服人员介绍,该行推出的面向中老年客户的专属借记卡,包含“养老按揭”业务,即老年人本人或法定赡养人可以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养老。银行核定贷款额度后按月将贷款资金划入指定账户,借款人只需按月偿还利息或部分本金。按月偿还的利息或本金金额,银行在发放养老金前扣除,贷款到期后再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
这种“以房养老”的模式在国内尚属首例,类似于国外广为人知的“倒按揭”。
“倒按揭”也称“反向住房抵押贷款”,是指房屋产权拥有者,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资金。房主继续拥有居住权直至去世。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
据该行客服介绍,该“以房养老”业务要求借款人为养老人本人或法定赡养人,养老人本人须年满55岁,并且拥有2套或以上住房。贷款金额根据担保物价值和养老人养老合理需要的资金确定,计划累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价值的60%,且每月实际发放的养老金额不超过2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利率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或上浮1.2倍左右。
以一套估值100万元的房子为例,消费者最多可从银行贷款60万。假设贷款期限为10年,则每月可得养老金不足5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推出的“以房养老”业务并非完全符合国外风行的“倒按揭”。
据该客服介绍,办理该项业务的前提是养老人或其法定赡养人承诺在合同到期前还清贷款,房屋归养老人或其法定赡养人所有。这与国外的房屋归抵押权人所有截然相反。
办理条件惹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