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
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三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
《通知》明确,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不含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企业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另行制定。按《通知》调整养老金的退职人员,是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原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按鲁劳社发〔1999〕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
11连调,从1月1日起补发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对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统一的调整机制。由国务院统一部署,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全省的统一政策,各市贯彻执行。凡全省统一规定执行的政策,各地不得另行作出规定或擅自变更。
国家从2005年至今连续十一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本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规定,积极筹措资金,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了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已从2004年的787元增加到2014年的2655元,人均增加1868元,增幅为237%。今年是第十一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增幅10%。近期本市贯彻实施,并从2015年1月1日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