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07]156号),结合实际,编制了《南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南平政府网站(www.np.gov.cn)和南平市民政局网站(www.npmz.gov.cn)上查阅。
民政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2)政策法规
(3)业务工作
2、公开形式
民政信息公开主要在中国南平政府网站(www.np.gov.cn)和南平市民政局网站(www.npmz.gov.cn)上公开。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信息,应当在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信息,可以直接在南平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局网站上填写并递交《申请表》或下载填写《申请表》向本局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南平市民政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8060636
传真号码:8060676
电子邮箱:npsmzj@126.com
通信地址:延平区玉屏北路3号
邮政编码:353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具体步骤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局网站上下载。
(1)提出申请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局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通过网上发送电子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