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32个教师节评选工作的通知(2)

通知公告2018-07-21李天扬老师

5.工作业绩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学生、家长及同行广泛认可。

6.长期扎根山区教育的优秀教师优先推荐。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条件

“优秀教育工作者”在校(园)长或副校(园)长(含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及其他中层管理岗位任职3年及以上和在直属教育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或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中推荐。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师德高尚。

2.办学思想端正,坚持民主管理,勇于创新,勤政廉洁,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凝聚力强,在学校管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履行岗位职责中成绩突出。

3.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突出。

4.具有较为深厚的专业功底,自觉更新知识,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5.在全体教职工中威信较高,是全校教职工一致公认优秀的教育管理者。

(三)区“优秀教师”的推荐条件

区“优秀教师”在我区教育教学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的教师中推荐,近三年被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四育合一先进个人”等教师本次不再推荐参评区“优秀教师”。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恳踏实,团结协作,学校、师生、家长的广泛敬重和信赖。

2.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备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很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3.热爱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在推进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定业绩。

4.积极参加课堂教学结构改革。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指导、帮助青年教师课改,并取得一定效果。

(四)“教育爱心人士(企业)”的推荐范围

1.关心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为学校长远规划、教育管理、学生安全建言献策,积极参与作出突出贡献的爱心人士(企业)。

2.扶贫助困,关心困难学生成长,长期为困难学生捐钱捐物的爱心人士(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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