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32个教师节活动通知

通知公告2018-07-21王新老师

2016年关于组织开展第32个教师节活动通知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情操和良好师德师风,着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彰显教育战线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社会形象,体现党和政府对教育及教师的亲切关怀,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第32个教师节教育宣传庆祝表彰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紧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争当教书育人模范”这一主题,秉持“体现党的关怀、展示教育成就、弘扬高尚师德、营造良好氛围”的理念,大力宣传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进一步弘扬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促进教育规划纲要的全面落实。

二、活动安排

(一)加强师德教育宣传学习研讨活动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结合全市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认真对照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教师自觉把师德建设文件精神转化为自身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人格修养和学术魅力,做人人敬仰爱戴的学问之师、品行之师。

二是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市师德标兵等模范人物的事迹,弘扬无私奉献精神。

三是开展咸宁市中小学教师主题读书及征文活动。各学校要制定具体学习方案,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务求实效。

(二)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通过层层选拔,评选出咸宁市“十佳师德标兵”(10人)、“咸宁名师”(10人)、“骨干教师”(60人),并进行表彰。各县(市、区)也要组织开展各种表彰奖励活动。

(三)组织走访慰问教师

提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四大家领导到市直学校、县(市、区)学校走访慰问一线教师、受国家、省表彰的优秀教师、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离退休老教师和生活困难教师,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征求教育改革意见,共商教育发展大计;广大教师要积极开展家访,并要特别关心留守生、贫困生、学困生,塑造教师良好形象。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