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群众反映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师生群众中有较高的影响力,服务师生的举措具有良好的示范推广意义。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学习好。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思想好。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
3.工作好。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能自觉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生党员能带头锤炼党性,带动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共同进步。
4.纪律好。讲党性,学党章,顾大局,重团结,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5.作风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带头学习理论知识。以《党章》为遵循,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熟悉党务工作,有较高的党建业务水平。
2.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带头抓好党务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并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4.带头服务发展大局。自觉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服务本单位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表彰范围、名额
推荐工作要体现注重基层的导向,结合《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校级奖励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3〕57号)的规定,确定表彰名额如下:
(一)先进党支部。从全校各教工党支部(含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中进行评选。拟表彰30个先进党支部,其中,学院(教学部)评选表彰先进教工党支部7个,其它单位教工党支部3个,本科生党支部15个,研究生党支部5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按照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正式党员数的3%及学生正式党员数的1%进行推荐。临时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和近2年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不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