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内河航运公司安全管理
各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扎实开展对航运公司的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对所辖管的航运公司至少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督促辖区航运公司建立、健全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恶劣天气开航限制、船员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整改、应急反应等制定。专项行动期间,航运公司要建立详细的自查台帐和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客船和危险品船运输经营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一次登轮检查和一次船岸联合应急演习。(省地方海事局牵头,各设区市地方海事局落实。)
(八)加强对易流态化固体散货运输管理
我省雨季来临,各港口管理部门要加强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港口储存和装卸作业的监管,于6月底前,对辖区内从事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储存和装卸业务的港口经营人和理货公司开展一次检查,督促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港口经营人落实《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为检测不合格的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装船,督促辖区理货公司严格按照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取样检测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及时做好服务。(省港航局牵头,沿海各港口局落实。)
(九)严把船舶检验关,提升船舶检验技术水平
一是对从省外转入的四类重点船舶,要加强检验过程的控制,严格按法规和这次专项行动要求进行检验,对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前,不予签发证书。二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省船检局将于2016年5月下旬对现有验船师进行专业知识更新培训,提升船舶检验管理水平和验船师技术水准。三是对现有船舶,省船检局、各设区市船舶检验所都要按专项行动要求进行,并在工作中加强宣传,禁止内河砂船从事海上砂石运输。四是对于原来没有船检业务或业务量较少的船检所,承接省局下放的船检业务后,要相应增加编制内的验船师职数,以确保船舶检验业务和本次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省船舶检验局牵头,各设区市船舶检验处落实)
四、我省辖区水域营运的“平安船舶”考核指标
根据交通运输部“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目标和任务,和“2016年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我省辖区水域营运的“平安船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一年内船舶未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