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实施方案
附件
【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二、有关事项安排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定于3月15日上午8:00—11:00。各相关单位除3月15日在指定地点进行宣传活动外,还可利用周末、集日开展宣传活动。
三、活动场地
工商大街(文兴路以东、正阳路以西)北侧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活动场地;工商大街(文兴路以西、通海路以东)南北两侧为各有关企业活动场地。
四、活动要求
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安排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并按时组织人员参加活动;各参加部门和单位至少有一处宣传点并配宣传人员2人以上(每处宣传点至少摆2张桌子、刊板2个);宣传横幅一条,根据各自单位名称,书写内容:牟平区某某单位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2.各参加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本行业的特点,搞好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贴近形势、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利用横幅、刊板、宣传单、音像、咨询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4.邀请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有关领导于上午10:00到活动现场视察。
5.区消费者协会负责组织相关企业参与宣传活动,并负责现场咨询、散发宣传资料等工作。
6.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知识、假劣药品识别、家电建材、日用百货等专区,散发宣传资料。
7.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活动现场安全保卫及周边交通秩序维护。
8.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活动现场周边市容秩序维护。
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宣传点位置
工商大街(文兴路以东、正阳路以西)北侧自西向东依次为:
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烟草专卖局、水务局、卫计局、科技局、公安分局、电信公司、供水公司、盐业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振华商场、防疫站、滨医烟台附属医院、中医院、人民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