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党风廉政任重道远,要切实规范假期行风行为。一是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师德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精神,组织学习《襄阳市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办法(试行)》,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二是各地各校不得利用节假日以任何名义占用寒假时间给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举办各种面向中小学生收费的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禁止学校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一些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三是各地、各校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务实节俭文明廉政过节的各项规定,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切实防止节日假期不正之风反弹。
(四)科学发展重在规划,要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2016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各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一心五化”(建设区域性教育中心,加快推动学前教育普及化普惠化,义务教育均衡化标准化,高中教育优质化品牌化,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高等教育特色化实用化)的工作思路,抓紧做好地区和学校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谋好篇、起好步”,致力于实现从“教育大市”迈向“教育强市”的新征程。
三、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我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市教育局值班室电话、传真:3511104)。在襄大中专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放寒假时间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第2篇】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2015年秋季学期校历和学校教学安排,2016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为1月23日至2月23日,假期共32天。2月24日为2016年春季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2月25日正式上课。现就放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