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抓县乡村三级
脱贫摘帽,主要是摘贫困县、乡、村、户的帽。专项治理工作好不好,很大程度上看县、乡党委政府纪委以及村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县乡村三级干部,接触群众最为广泛、最为密切,绝大部分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解决好扶贫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县乡村三级也最为有力,需要围绕各自的工作重点,精准发力。
县委的工作重点,在于盯项目、盯资金、盯基础设施、盯干部作风。盯项目,主要是盯紧产业扶贫、易地搬迁等项目,做到全流程监管。特别是产业扶贫项目决策,是扶贫脱贫工作中最难的,要立足当地,因地制宜,面向市场,考虑长远,在脱贫“扎根”上做实文章。这当中就有产业项目落地实施,是否依纪依法依规的问题。盯资金,主要是盯紧资金的分配、发放、监督,整个过程的每个环节都要监管到位,做到公开、公正、民主,做好业务监管、执纪监督,接受群众监督。盯基础设施,主要是盯紧招投标、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当前最普遍的问题是有的县委书记觉得几万、几十万的小项目,交给乡里落实就好,表现出“重推进、轻监管”的倾向,有一定的麻痹大意思想。盯干部作风,就是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委书记的重要责任是管党治党,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扶贫脱贫中涌现出来的好干部用起来,要把腐败分子抓起来,要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恶习压下去。盯住这四个重点,县委的扶贫脱贫工作就抓住了要害。
县纪委的工作重点,在于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当作重中之重。要形成直接查的思路和举措,不要搞力度不大、效果不佳的转办、交办、督办,而是要一件一件研究调查处理的方案,组织力量直接查办,提高查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把乡镇纪检干部统筹起来,解决人员少、力量弱的问题。
乡镇党委、纪委更贴近群众,要针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拿出有本地特点、符合本地实际的举措来。比如有的贫困地区针对群众文化程度低、交通不便的情况,开展“集市接访”“上门求访”工作,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类似这样的工作,乡镇一级一定要多走出办公室,走到群众中去,想办法、出实招,不搞千篇一律。
村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要发挥引领群众、落实政策的作用。各级党委纪委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把加强基层党的领导、党的组织建设作为重要任务,通过查案来“查”党的组织建设、来“建”党的组织建设、来培训基层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既要盯着人,也要盯着组织。从上往下看,看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得怎么样,战斗力、凝聚力强不强;发动群众从下往上看,看乡村基层组织是否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