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
1.制定方案。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作风和机制问题,研究制定《平山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各村(居)要据方案制定专项治理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安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2.召开会议。镇在6月召开全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各村(居)要相应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精神,周密布置、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二)专项治理阶段(2018年8月底前)
1.全面排查问题。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一是全覆盖多方式排查。要对在册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核查,符合条件的保留或纳入低保。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第三方机构抽查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保人不保户”、“补差一刀切”以及违反规定程序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特别是“补差一刀切”问题要在6月份调整2018年低保标准时纠正。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公开制度。各村(居)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走村入户宣传低保政策,让政策家喻户晓,把党的温暖送到百姓家中。要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公开低保政策、在册低保对象名单,低保名单要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要公开市民政局、镇和村(居)投诉、举报电话,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是排查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镇、村(居)要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统计台账,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败问题投诉举报。将低保专项治理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坚决堵塞涉黑涉恶人员和“村霸”非法把持农村低保申请、民主评议等村级事务的漏洞。
四是排查工作作风问题。要全面排查农村低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了不出错、干脆不干活”,不深入基层入户核查,走形式、审核审批责任层层下放、程序异化,特别是村级受理低保申请情况等情况。
五是排查了解困难群众实际需求。要全面排查掌握所有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和2017年以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不能自主申请的困难群众,切实掌握困难群众救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