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
税率的变化是企业所得税法改革最受关注的重点内容,改革前,内资企业执行33%的税率,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名义税率为30%,地方附加3%,但是,多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实际执行税率为15%或者7.5%,因此,造成了内外资企业的税负不公,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税率,消除了税负不公的障碍,对于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前已批准设立的企业享受优惠税率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的税率水平,所以,税率的改变不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造成太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