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黑龙江省车补标准一览,事业单位车改方案最新消息(2)

事业单位2018-09-22李天扬老师

  细则解读四、什么车可以保留

保留部分执法执勤车

1.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省直部门可保留1至5辆车;市(地)党委、政府各保留5辆以内车辆;县(市、区)党委、政府各保留3辆以内车辆。

2.接待和调研用车:

省直各部门,市(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县(市、区)党委、政府,留用数量不超过原有接待、调研车辆的35%。参改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现有编制内老干部服务用车等其他业务用车予以保留。

3.执法执勤用车:

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仅限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纪检监察、司法、交通、农业、税务、工商、林业、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数量上,以原核定的执法执勤车辆编制为基数,省级保留30%、市(地)保留50%、县级保留60%以内。

五、车改后富余司机的安置办法

多种方式设置岗位

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对其他司勤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还要做好相关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护好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所需必要支出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扩展阅读

部分省份省直机关公车完成拍卖

据媒体此前报道,今年初,北京、天津、江苏、安徽、湖北、贵州等省份已基本完成省级机关车改,正在向地市推进。10个月过去,其他省份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如今年1月份,浙江省全面启动公车改革,3月底,107家省级涉改单位完成了对取消公车的封存停驶,共取消公车1528辆;今年2月,湖南省基本完成省直机关各单位公车改革方案的审批、取消车辆的封存等工作,并举行了首场公车拍卖会。

其中,部分省份省直机关取消的公车已经完成了拍卖。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底,四川省省直机关第10批车改取消车辆在网上公开拍卖,完成了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公开处置工作。截至8月30日,该省先后开拍10批次,拍卖1473台车辆,成交1472辆,流拍1辆。成交车辆起拍总价4177.35万元,成交总价7512.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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