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失业保险关于失业金领取标准和金额计算方法(2)

失业保险2018-08-17王华老师

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以及因用人单位用工不当而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一般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

天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天津失业保险缴费有关联

目前:2016天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5%,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1%,职工缴费比例为0.5%

天津失业保险缴费与失业保险金期限计算方法

2015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按照《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核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后,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失业人员未办理申领手续的,原核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予以保留,与再次失业后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看了那么多官方化文字,或许你还觉得模糊,小编为你举个例子,详细解读天津失业保险金保险金标准

例如:你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3年,根据领取期限标准,发放标准是天津失业保险金标准第一档,你每月能拿到1050元,总共能领取12个月;如果你不想领取失业保险金,也没有办理申领手续,这3年失业保险缴费期限保留,重新就业再次失业,再次缴纳3年失业保险,此时你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为6年,按照最新领取期限标准,你的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公共领取18个月,前1-12个月每月领取1050元,13-18个月每月领取1020元;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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