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2018-11-30李一老师

怀孕生子是每个女人都会经历的过程,现在国家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能让很多职场女性在生育期间享受很多福利,现在高教网的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乌鲁木齐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以及都需要什么材料,不清楚的就一起来看看吧。

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和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5、参保男职工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项目有:绝育手术、输精管复通手术。

报销标准

1.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2.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3.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产假待遇

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5.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6.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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