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最新产假哺乳假多少天,双鸭山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一览(2)

生育保险2018-07-24王华老师

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关于调整双鸭山市生育保险政策和相关待遇的通知》(双人社发〔2015〕7号)规定的原待遇标准执行,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县区同步执行。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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