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最新产假哺乳假多少天,江门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一览

生育保险2018-07-17王新老师

江门市最新产假哺乳假多少天2018,江门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一览

2018年广东江门产假多少天?

近日,有江门妈妈报料:自己在休产假期间,到医院施行输卵管结扎,被告知除了正常休98天产假外,还可以多享受21天计划生育假!经过咨询有关部门核实后确有此事。

妈妈圈通过网上搜索后,发现的确有法律法规条文支持,并有官方回答。

多休了21天,原来是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条:“……(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终止妊娠最多可享受75天产假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到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江门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及生育津贴一览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生育津贴怎么算?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03号)的规定: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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