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假工资发放规定,流产假工资怎么发

生育保险2018-06-10三水老师

1.流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怎么支付?期间的工资是由公司先支付还是等生育津贴?

2.公司现在不愿意支付我的基本工资,假期按病假来算(没有工资),让我等生育津贴下来再发给我,这样合法吗?

3.如果我基本的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又怎么算?

广州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回复:您好,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产假工资,不能因为未领取生育津贴而不发放产假工资。

根据新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休假30天。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016广州生育津贴差额怎么算?职工产假多少天?

1、生育津贴是不是用来发放产假工资?

2、如果公司已给员工发放了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申领下来之后是否归公司?(前提员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

3、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广州的职工,,符合生育政策的产假是98天吗?还是128天?

广州市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回复:您好,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保支付产假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另外发工资了,但如果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一)参保人生育假期:

顺产的,98天;

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另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参保人计划生育手术假期: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30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10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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